关于重申研究生请假纪律的通知 |
各位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手册》,现将研究生请假纪律重申如下: 1、研究生因病请假,在校内凭校医院诊断证明,在校外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请病假两周以内,由导师签署意见,研工组批准;请病假两周以上,由导师和研工组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并备案。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病假连续或累计超过本学期学习周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2、研究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请假两周以内,由导师签署意见,研工组批准;请假两周以上,由导师和研工组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并备案。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3、研究生请假期满时,应按时返校到学院研工组及时销假。如确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研究生因病或因事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归,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归者,均按擅自离校论处。对擅自离校的研究生,按《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学院研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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