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学校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
请拟提交重大项目选题的老师于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给学院科研秘书。 各相关院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3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的争取立项工作,现面向全校相关院系征集重大项目选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选题应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特别是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紧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2.选题应体现学术前沿并在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 3.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通过联合攻关,能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复。 二、选题报送 1.各相关院系应结合本院和校际联合的研究优势,组织团队充分论证,反复凝炼,使选题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突出问题导向。 2.每个选题应有5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目标等)。 3.请于2011年11月21日前,将选题和说明用E-mail发送至:renwen@mail.hust.edu.cn。联系人:王彤,童志勇,电话:87543215。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1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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