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公示 |
各位研究生: 为更好地做好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09]37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具体实际情况,研究生工作组于6月4日拟定评定办法初稿;在6月4日至9日先后征求了部分同学的意见;6月10日晚分别召开了由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电子政务学会、各班党支部书记、各班班长、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的2010级、2011级学业奖学金评定执行委员会会议,通过简单多数投票通过争议细则,拟定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6月11日晚召开了2010级、2011级全体研究生年级大会,对评定办法进行宣讲,当晚,将评定办法电子版通过邮件平台发送给每位研究生,接受意见和建议;同时,将评定办法报备给学院党总支。自6月11日发布征求意见稿以来,共接到电子邮件意见1封,经过讨论,不予采纳。根据具体情况,公示稿对“学术论文”第5条进行了调整。现将评定办法公示稿发布如下。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2年6月19日17:00前发送到电子邮件fengxiao@fengxiao.net,或将书面意见或建议交至研究生工作组。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适用于二年级) 公示稿 为更好地做好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09]37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奖学金参评对象 1、我院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受到党、团或校纪通报及以上处分者; (2)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以及在申报过程中有造假舞弊行为者; (3)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4)参与各种非法组织者; (5)在本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含大学语文); (6)委培生、联培生、定向生、特批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8)未按时注册者。 第二条 奖学金评定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科研积极、具有公共服务精神的优秀研究生。 第三条 名额分配方案 奖学金名额由研究生院下达,各班级根据非定向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四舍五入分配,各班级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拆分、如何拆分全额指标。 第四条 奖学金评定标准 1、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包括思想品德、课业成绩、学术表现、集体活动参与情况四项,由这四项加权后的总分来确定奖学金等级。 二年级硕士各项指标设置及权重大小:思想品德实行一票否决制,课业成绩占总分的50%,学术表现占总分的40%,集体活动参与情况占总分的10%。 2、思想品德按照以下评定指标的要求执行 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积极实践“三个代表”,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热爱班集体,具有协作精神,尊敬师长,关心同学,乐于助人; (3)学习勤奋,刻苦钻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4)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讲究卫生,积极参与创造文明寝室; (5)认真做好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工作成绩显著; (6)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诚实守信,无弄虚作假行为。 违背以上思想品德条件之一者,一经证实,取消本学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3、课程学习按照以下评定指标的要求执行 (1)课程学习评价依据本学期开题报告得分参评; (2)各小组开题报告得分最高者按满分50分计入参评学业奖学金的课程学习分数,其他名次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参评学业奖学金的课程学习成绩分数= (第N名实际成绩×50分)∕第一名实际成绩 (3)开题报告分数按照开题答辩小组分组进行折算。 4、学术表现参照2011级要求执行(各项加总分数超过40分的按40分计算) 5、集体活动参与情况(各项加总分数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 获奖 (1)被评为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优秀党员、校研究生三好标兵、才艺十佳、十大歌手等,进入学术十杰前30名者,计0.5分。 (2)获得非学术比赛奖项,国家级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优秀奖计1分;省级非学术比赛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优秀奖计0.5分。 (1)国家级奖项排名第一,按全分计入;排名前三,按40%计入;省级奖项仅计算排名第一。 (2)国家级荣誉称号计5分,省级荣誉称号计2分。 (3)在校级组织担任职务的,原则上不予加分。对学院发展做出贡献的,可以酌情加分,但最高不超过0.5分。须由申请者做出详细说明。 6、各部分得分评比方法 (1)思想品德由各班班委、党支部统一给出评语,如有违反条件者,由班委、党支部提供相关意见和证明,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在当事人提交申诉或放弃申诉后做出是否取消当事人本学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的决定。 (2)课业成绩以研究生教务员提供的成绩为准。 (3)学术表现需要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评选实施办法给出评分,申报材料必须齐全,逾期未申报者作弃权处理。 (4)集体活动以研究生教务员和班长记载为准。 (5)如总得分相同,则以两年总加权成绩为优先条件。 第五条 奖学金评定机构 1、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领导委员会,委员会由以下人员共同组成: 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 钟书华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马冬卉 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谭术魁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童文胜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曾润喜 2、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执行委员会,委员会由以下人员共同组成: 1001班党支部书记、班长、学生代表共4人 1002班党支部书记、班长、学生代表共4人 第六条 奖学金评定程序 1、相关组织公示活动参与情况; 2、本人向各班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党支部提交思想品德鉴定; 3、执行委员会对提交的申请、鉴定、记录、成绩予以审核,对研究生科研情况(发表论文、参与课题)进行统计,对研究生科研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教务员提供课程成绩; 5、公布思想品德鉴定结果、课程成绩排名、科研情况、活动得分。 6、由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7、学院网站上公示评定结果,有异议者于两日内向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委员会申诉。 8、确定评定结果并报校研究生院审批。 9、学业奖学金获得者签订奖学金资助协议。 第七条 细则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委员会。 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适用于一年级) 公示稿 为更好地做好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09]37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奖学金参评对象 1、我院一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受到党、团或校纪通报及以上处分者; (2)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以及在申报过程中有造假舞弊行为者; (3)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4)参与各种非法组织者; (5)在本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含大学语文); (6)委培生、联培生、定向生、特批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8)未按时注册者。 第二条 奖学金评定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科研积极、具有公共服务精神的优秀研究生。 第三条 名额分配方案 奖学金名额由研究生院下达,各班级根据非定向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四舍五入分配,各班级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拆分、如何拆分全额指标。 第四条 奖学金评定标准 1、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包括思想品德、课业成绩、学术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四项,由这四项加权后的总分来确定奖学金等级。 一年级硕士各项指标设置及权重大小:思想品德实行一票否决制和政治活动加减分制,占总分的5%,政治活动实行加分制,课业成绩占总分的40%,学术表现占总分的40%,社会集体参与情况占总分的15%。 2、思想品德按照以下评定指标的要求执行 一票否决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积极实践“三个代表”,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热爱班集体,具有协作精神,尊敬师长,关心同学,乐于助人; (3)学习勤奋,刻苦钻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4)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讲究卫生,积极参与创造文明寝室; (5)认真做好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工作成绩显著; (6)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诚实守信,无弄虚作假行为。 违背以上思想品德条件之一者,一经证实,取消本学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政治活动加减分项(5分,超过5分按5分计) (1)政治表现基本分为4分; (2)缺席党支部相关活动3次及以上,扣除0.5分。全勤出席党支部相关活动者,加0.2分。 (3)参加特色党日或优秀党支部评选活动,担任党小组组长或承担相当工作量者,计0.3分。 (4)被评为校十佳特色党日或十佳党支部的,可承认1名组织者,计0.5分。 (5)参与活动情况,按照党支部所公示的结果为准。 3、课程学习按照以下评定指标的要求执行 (1)课程学习评价依据学年内已有成绩记载的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评定,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式如下: 学科成绩=Σ(学科课程成绩×学分数)/Σ学科学分数 (2)各专业第一名成绩按满分40分计入参评学业奖学金的课程学习分数,其他名次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参评学业奖学金的课程学习成绩分数= (第N名实际成绩×40分)∕第一名实际成绩 4、学术表现包括论文或著作发表情况、科研项目参与及成果情况、学术会议参与及表现情况。学术表现按照以下评定指标的要求执行(不设基准分,各项加总分数超过40分的按40分计算)。学术表现申报材料必须齐全,逾期未申报者作弃权处理。 学术论文: (1)A类期刊论文计20分,B类期刊论文计10分,D类期刊论文计5分。 (2)CSSCI来源期刊(以刊发当期为准,录用通知以今年最新CSSCI期刊索引目录为准)论文计3分,在CSSCI扩展版期刊(以刊发当期为准,录用通知以当年最新目录为准)论文计1分。 (3)我院规定的ESI期刊论文计40分。 (4)被批示的研究报告:国家领导计40分,省部级主要领导计20分,市级主要领导计5分。 (5)确属优秀的未发表论文亦可参与评选,但须征得至少3名非自己导师的副教授或教授评审。评审教师按照A(特别优秀)、B(优秀)、C(良好)、D(一般)、E(差)五个档次打分,分别计5/4/3/2/1分,总分在11分及以上,可按照CSSCI扩展版期刊奖励标准执行;总分在14分及以上,可按照CSSCI期刊奖励标准执行。每位同学最多能参评一篇此类型论文。申报论文格式请参照《中国科技论坛》排版,在封面页须有导师签字认可。 (6)所有论文必须是以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或学院相关研究机构的名义为第一署名,只计算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学生为第二作者两种情况,其他情况一律不予认可。 (7)申报的论文应在学年开始至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之前发表;申报的论文复印件需经过指导导师签名,并附上刊物复印件。申报的论文尚未发表,则需持指导老师签名的刊用通知(截至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之前),并附上论文全稿。 科研课题 (1)独立主持社会机构组织的全国竞争性学术课题,每项计3分。 (2)独立主持校级研究生创新性学术课题,每项计1分。 (3)按照之前公开招标方案,武昌区政协调研课题参照(1)执行。但须出具结题证明。 (4)按照相关规定,全日制非定向学生不能申请纵向科研课题,因此,如有主持国家、省市纵向课题者,一律不予认可。 (5)参与导师课题是每位研究生的必须过程,考虑到每位导师的培养方式不一,有的导师不建议硕士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有的导师没有课题,因此,参与导师课题不加分。 学术会议 (1)每位同学仅限参评一篇会议论文。参加以教育部名义组织的全国研究生学术论坛,论文获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5分,三等奖计0.2分,优秀奖计0.1分。参加其他全国或地区性学术论坛,仅奖励一等奖,计0.5分。参与国际会议,被EI检索的会议论文计0.5分,被CPCI(ISTP/ISSHP)检索的会议论文计0.2分,同时检索者按最高分计。 著作 (1)独著或第一作者的著作或教材,计10分;第二作者,计5分;第三作者,计2分。(仅指封面署名) (2)参编著作或教材,其出版社须是十家国家一级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列入编委或明确说明编写章节的,按参编本数计分,每本书计0.5分。参编分数最高只能加0.5分。 其他 (1)获得中央部门或国家一级学会组织的学术比赛奖项,国家级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3分,优秀奖计1分;获得省属部门或专业学会组织的省级学术比赛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1分,优秀奖计0.5分。 (2)国家级奖项排名第一,按全分计入;排名前三,按40%计入;省级奖项仅计算排名第一。 (3)发明专利,每项计3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1分;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计0.5分。专利须已经得到相关部门认证方可申报。 5、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各项加总分数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算) 一年级本部分社会活动评价包括学院学术活动、学院文体活动、获奖活动的情况。社会集体活动参与基准分为12分,各项加总分数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算。 获奖 (1)被评为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优秀党员、校研究生三好标兵、才艺十佳、十大歌手等,进入学术十杰前30名者,计0.5分。集体获得该奖项,按照0.5的总分分配到个人。 (2)组织分每人不得超过1分。被评为校十佳组织或活动或校运动会精神文明奖、优秀组织奖、校运动会积分前三、或承办校级以上活动(不含校级),每项活动可承认1名组织者,计0.5分。其它院级大型非竞争性的趣味活动组织者以及篮球赛、足球赛,可承认1名组织者,计0.2分。校运动会、六院舞会、元旦晚会、迎新晚会、拖拉机大赛等,可承认3名组织者,计0.2分。组织者不再计算参与分。 (3)获得非学术比赛奖项,国家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优秀奖计0.5分;省级非学术比赛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优秀奖计0.3分。 (4)国家级奖项排名第一,按全分计入;排名前三,按40%计入;省级奖项仅计算排名第一。 (5)国家级荣誉称号计3分,省级荣誉称号计2分。 (6)在校级组织担任职务的,原则上不予加分。对学院发展做出贡献的,可以酌情加分,但最高不超过0.5分。须由申请者做出详细说明。 参与各项活动 (1)参与活动情况,按照班级、研究生会、电子政务学会所公示的结果为准。 (2)参与活动,每项活动原则上按照0.1分累加。对于一项活动,出现参与多次的情况,可分三个梯度给分,每个梯度为0.1、0.05、0.02。电子政务学会组织的非专业性活动计入活动序列。 (3)在活动中,还是参赛者、或表演者,每项活动原则上按照0.2分累加,其中运动会中,参加竞技类比赛者每人计0.2分,参加趣味类比赛者每人计0.1分。对于一项活动,个人参赛或表演,计0.2分,一人以上四人及以下,计0.1分,四人以上,计0.05分。 (4)校研究生运动会,将视作“德智体”中“体”的重要方面进行考察。对无故缺席校研究生运动会的,扣除其社会活动总分的0.5分。 6、各部分得分评比方法 (1)思想品德由各班班委、党支部统一给出评语,如有违反条件者,由班委、党支部提供相关意见和证明,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在当事人提交申诉或放弃申诉后做出是否取消当事人本学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的决定。 (2)课业成绩以研究生教务员提供的成绩为准。 (3)学术表现需要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评选实施办法给出评分,申报材料必须齐全,逾期未申报者作弃权处理。 (4)所有申报材料必须齐全,逾期未申报者作弃权处理。 7、时间认定 (1)所有成果的取得时间,须是自本学年开学至评定截止时间之内。 (2)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校优秀研究生会评比可追认)。所有申报材料请于6月20日晚上交班长,逾期作废。 (3)送审论文须在6月13日下午17:00前送交研工组。 (4)学业成绩统一在6月25日上午10:00打印。 第五条 奖学金评定机构 1、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委员会,委员会由以下人员共同组成: 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 钟书华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马冬卉 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谭术魁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童文胜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曾润喜 2、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执行委员会,委员会由以下人员共同组成: 1101班党支部书记、班长、学生代表共3人 1102班党支部书记、班长、学生代表共3人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共3人 电子政务学会会长共1人 第六条 奖学金评定程序 1、相关组织公示活动参与情况; 2、本人向各班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党支部提交思想品德鉴定; 3、执行委员会对提交的申请、鉴定、记录、成绩予以审核,对研究生科研情况(发表论文、参与课题)进行统计,对研究生科研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教务员提供课程成绩; 5、公布思想品德鉴定结果、课程成绩排名、科研情况、活动得分。 6、由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7、学院网站上公示评定结果,有异议者于两日内向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委员会申诉。 8、确定评定结果并报校研究生院审批。 9、学业奖学金获得者签订奖学金资助协议。 第七条 细则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委员会。 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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