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学校人文社科自主创新基金的通知 |
全院教师: 根据学校文科处的统一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开始启动2013年学校人文社科自主创新基金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文社科基金设“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青年项目”、“前沿探索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即2013.1-2014.12。 1. 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主要用于挂靠我院的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非传统安全研究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必须全部用于项目资助,负责人为基地研究人员。经费5万元。 2.青年项目 主要用于对青年教师的启动资助,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主研究,鼓励创新。要求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未承担过校自主创新基金的新进教师优先资助。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 3.前沿探索项目 瞄准国家未来发展和学科前沿进行的前瞻性研究,以及学术思想新颖、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要求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原则要求负责人40周岁以下。每项资助经费为5.5万元。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日。请申报人登录学校自主创新基金管理系统(http://www.moefund.net:8080/hust/),下载2013文科处(人文社会科学)自主创新项目计划书模板、2013文科处(人文社会科学)自主创新项目申报书模板填写,并上传至系统。同时,将一份纸质申报材料交科研秘书。 三、立项项目应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做好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项目执行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预算的,由项目负责人申请,经院系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财务部门办理。每个项目只能调整一次。 四、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项目应按照计划书及预算的要求和进度安排认真执行,项目执行期满须提交结题报告。2013年7月前各院(系、所)对本单位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将结果报送相关主管部门,6月30日前须完成当年获拨经费的50%,2013年10月31日前,完成当年获拨经费的95%。当年度下拨经费必须本年度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结余经费将全部收回。结余经费额度过大的,将核减下年度下拨经费。 科研秘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