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学生所在院(系)于9月22日前在HUB系统中将已报名注册重修的学生分配到相应的课程班级中,安排应以重修课程与学生正在修读的本年级课程上课时间不冲突为原则。开课院(系)按课程打印出重修学生名单,并送交有关任课教师。学生凭重修单即可到本院(系)所安排的课堂上课。